贵州聚微财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发表时间:2021-10-16 13:55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督,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1.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2. 办公室固定资产主要指:桌椅、茶几、公文柜、保险柜、碎纸机、过塑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空调机、POS机、验钞机、吸尘器、消毒柜、冰箱、保鲜柜、货架、音响设备、无线/有线话筒、炉具、厨具、绞肉机等。 四、管理分工 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帐的管理,总经办负责物的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正常使用。 (一)财务部 1.财务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2.财务部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经总经理签字生效的各类表格,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3.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每年6月、12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例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确保帐、物一致。 (二)总经办 1.总经办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明细帐,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及登记账,负责审批并办理购置、验收、调拨转移、报废、封存启用、清查盘点等事项。 4.负责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进行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5.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等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6.严肃管理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出售、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7.总经办经理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物品抽台账管理,对申购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并定期抽查行政专员的出入库表和台账表。 8.行政专员 负责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与更新; 负责公共区域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与维护保养工作; 负责员工离职时固定资产的回收与清理工作; 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出入库登记、调拨、盘点、清理、报废等工作; 负责维修计划与设备更新计划的拟定; 9.行政主管 负责物品的采购与验收工作; 负责供应商的筛选工作; 协助行政专员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使用部门 1. 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2.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总经办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根据总经办的要求配合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物两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 (一)固定资产的申购及采购 1. 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部门内勤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办及总经理/董事会签字批准后,由总经办按库存情况安排行政主管进行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以及至少三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见表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2.分公司需购置固定资产时,也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分公司部门经理、分公司分管板块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签字批准后交由总公司总经办经理安排行政主管进行采购。《申请表》应详细填写,以便采购。 (二)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 1.固定资产收到后,由总经办行政采购专员和行政专员进行验收。验收时仔细核对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等信息是否与预订相符,并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上填写实际采购金额后签字交行政专员; 2.行政专员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填写无碳三联《固定资产入库清单》,白联总经办留存,黄联由使用部门留存,红联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更新《固定资产明细表》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见附表2《固定资产明细表》) (三)固定资产费用报销 1.每月25日-30日对所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的费用报销,报销时须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四)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及编码 1. 由总经办行政专员填写固定资产填写《出库单》,使用部门签字确认后,办理出库手续。 2.行政专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入库时编码),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在 实物上贴上《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编码是唯一的,不得重复使用和更改。(见附3《固定资产卡片》) 3. 各部门设置专人负责部门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卡片建立台账,遇部门人员异动时,其负责的固定资产与相应的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做相应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1. 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 公司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转移,应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按审批流程签字后,交财务部门存一份,作为财产转移依据,进行账务处理,总经办存一份。(见表4《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 3.由调入、调出、总经办三方核对实物、编码、《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等,并在将《固定资产卡片》的内容、台账办理变更手续,做到卡随物移。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私自办理固定资产转移及处理的,一经发现,将追究使用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 1.各部门一旦发生固定资产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进行维修的协调与安排,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总经办报销。 2.在用固定资产需升级或增加功能时,由总经办负责办理。 (七)固定资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标准有五点: 使用年限已到,虽经检修可达使用要求,但经济上不如更换新的设备; 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国家和主管理部门规定要淘汰的设备; 技术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设备; 场地搬迁无法拆迁的设备。 2. 凡符合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向总经办申请,经总经办仔细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按流程报财务部门、总经理或董事会同意后,办理报废。(见表5《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3.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务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和注销手续,更新台账;使用部门更新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台账。 4.凡停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将固定资产转入总经办,总经办行政专员填写《固定资产入库清单》将资产入库。 5.闲置设备和封存的固定资产启用,由主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按表格要求逐级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将固定资产调拨给使用部门使用。 (八)固定资产的赔偿 1.凡遗失、损坏固定资产,根据情况,经领导批准按固定资产净值的10%-100%由当事人赔偿。 2.固定资产领用人员辞职或调动,应退回所领用的工具、仪器,对损坏、丢失的视其情况按原价的10%-100%赔偿。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每季度清查一次,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的盘点每半年进行一次,由总经办和财务部门统一发出盘点通知,各部门配合进行。 3.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公司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4.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总经办、财务部、使用部门参加的清查盘点小组,组长由总经办经理担任。 5.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主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6.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在清查以前,应当将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在清查盘点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建议。(见表6《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8.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由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报告,并交财务备份。 9.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以后,根据清查盘点的结果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经清查盘点小组审核无误签字以后,按流程报总经理审阅。《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应当由主管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10.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十) 固定资产档案的保管 1.采购到货的固定资产其相关档案资料如使用说明书、保修单、安装盘采购合同等由总经办进行归档保管,使用部门需查阅、借阅按档案管理总经办办理。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使用表格 表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表2《固定资产明细表》 表3《固定资产卡片》 表4《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 表5《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表6《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