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重磅表态:关于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率、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发表时间:2021-10-16 14:19 9月6日,中国政府网消息,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多个重磅信息,对于最近几天民生热议话题,都有了明确定调。 国常会表示,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 国常会称,将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此外,国常会上还表示
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 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还将动态调整。 2、 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3、 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由有关部门结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4、 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加快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和社保制度。 5、 出台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 6、 升级“双创”平台。更好发挥市场力量,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电子商务有机结合、互促共进。推动“互联网+公共服务”,使更多优质资源惠及群众。 7、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享受的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至省级,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也可享受。支持有潜力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 8、 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和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 9、 创新信用监管,监督共享经济平台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守安全质量底线。 解读:社保缴费不增加,真心减税第一步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配套措施 会议指出,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我国前所未有的重大税制改革。要在确保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 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还将动态调整。 这意味着,6大专项扣除细则已经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将于明年1月1日前制定完成,并将动态调整,个税的减负力度,不止是提高起征点和增加税率级距空间。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 而那些一直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人来说,在税前工资没变的情况下,此次个税改革,降税后,到手工资其实是增加的。 关于社保缴费新规 此前,我国各地社保费的征收机构并不一致,有些是由税务部门来征收,有些则是由社保部门来征收,这为企业欠缴、少缴提供了“方便”。未来由税务部门接受社保费用征收,企业将会失去在两个部门给职工申报不同工资的“操作空间”。 随着社保缴费新规的实行,通过税务部门征收之后征缴的强制性会更强,将能够有效避免欠缴、逃缴等行为。比如,近期黑龙江省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就已经发文表示,从8月1日起,组织全省基层单位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整治行动,要将劳务派遣公司、物业保安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用工较多企业列入重点,依法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应参未参、应缴未缴行为。 根据国常会议精神,该政策将有一定的过渡期,并且未来社保的缴纳标准有望降低,总体上不会增加企业的负担。针对此前一些地区养老金收不抵支的问题,明确了目前养老金仍有相当结余,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不会“透支”。 海通证券姜超点评认为,国常会的表态值得肯定。当前企业部门最大的难题不在需求下滑,而在成本上升,包括原材料、租金、税收、社保、出口关税等,其结果是侵蚀企业盈利。降成本既是今年政策主线之一,也迫在眉睫。此次个人所得税的减税并未附加社保缴费的上升,迈出了真心实意减税的第一步,期待未来还能有增值税率大幅下调等更大力度政策出台! 关于创投基金税负 此前,有消息称创投业所得税由20%被提升至35%,甚至一些地方对过往进行追溯,引发创投圈震动和焦虑,认为此举将极大地限制创投行业的积极性,进行创业投资的动力将荡然无存。行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等已经陆续向有关方面反映意见。 今天的国常会可谓是给创投行业吃了颗定心丸,既表示要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还指出,要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此番表态或预示着,创投行业要么延续当前20%的税率,要么通过改革手段确定下来创投基金的税收政策,总体原则是税负不增。 关于新三板资本利得税 此前,一些地方针对新三板转让股权行为开征资本利得税,也就是针对盈利部分征税,引发新三板市场强烈震动。 目前A股免征资本利得税,如果单独对新三板股票开征,明显不符合公平原则,这种政策将极大地限制投者参与新三板市场的积极性,也不利于新三板市场的健康发展,此次明确了与A股保持标准一致,有利于夯实市场信心。同时,针对“双创”的支持力度大幅提升,有利于激发民众参与创业、创新的积极性。 以下为《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等》的国常会全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决定完善政策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部署打造“双创”升级版,增强带动就业能力、科技创新力和产业发展活力;通过《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我国前所未有的重大税制改革。 要在确保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还将动态调整。 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为促进创业创新,会议决定,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由有关部门结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会议指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有利于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扩大就业。 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加快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和社保制度。 二要出台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 三要升级“双创”平台。更好发挥市场力量,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电子商务有机结合、互促共进。推动“互联网+公共服务”,使更多优质资源惠及群众。 四要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享受的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至省级,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也可享受。支持有潜力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 五要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和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 六要创新信用监管,监督共享经济平台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守安全质量底线。 会议通过《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