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表时间:2022-01-25 15:58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国税发[2013]81号颁布时间:2013-07-26 15:19:31.000 发文单位: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各市、自治州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3〕5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职能转变的各项要求,深化企业所得税管理和服务,总局下发了《指导意见》,确立了加强后续管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明确了后续管理对象、管理环节、管理方法,提出了力争在三年内建立一个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的努力方向。我省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指导意见》,并结合实际抓好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省局将根据我省企业所得税征管实际,细化和落实《指导意见》,逐步制定单项后续管理办法,确保后续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抓好跨年度事项的台账管理企业所得税跨年度事项具有类型多、数量大、涉及企业广、跨年度期限不一等特点,对企业所得税税基影响大,是管理的基础和重点。各地要通过台账管理等方法记录该类事项,进行跟踪管理。目前,省局正在推行企业所得税电子台账试点,相关县(区)国税局,要注意收集在使用电子台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局所得税处反馈。三、加强重大事项的跟踪监控重大事项是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重点,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优惠、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企业重组、企业清算、股权转让、居民企业间关联交易以及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等事项。省局制定下发了《贵州省国家税务局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操作指南(试行)》、《贵州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操作指南(试行)》,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省局所得税处。各地要加强对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事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事项受理后的跟踪监控管理,及时组织对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税收优惠、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条件的,应当坚决纠正并依法追缴税款。对于企业重组、企业清算、股权转让、以及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等事项,要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资源,强化日常的税源监控。要高度关注有此类重大事项发生的纳税人,及时监控预防和控制税务风险的环节,并引导和帮助纳税人提高企业处理此类事项的自我风险防控能力。市(州)国税局要组成专业团队,进行重大事项专项评估审核。四、强化高风险事项的防范高风险事项是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难点,主要包括企业重组业务特殊性税务处理、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居民企业间关联交易等事项。各级国税局要高度关注此类高风险事项的运行情况,增强监控意识,事项涉及交易方多且业务复杂的,省局将统一部署监控管理,防范重大税收流失。五、提高重点行业专业化管理各级国税机关应将熟悉企业所得税政策、财务会计核算知识且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人员,配置到重点行业管理岗位,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所得税的后续管理。培育既熟悉行业运营规律又熟悉企业所得税政策和管理的业务人才,充分依托业务专家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审核。省局将编制火力发电、农村信用社、房地产开发3个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南,提供给各级国税局借鉴应用,并对应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收集改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将3个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南加以完善。各地要积极拓展第三方信息利用,主动协调工商、国土资源、房产、建设、交通运输等行业管理部门,采集相关涉税信息,并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查找涉税风险点,及时采取征管措施,堵塞税收漏洞。六、推进所得税信息化管理以“信息管税”为方向、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是实施所得税专业化管理的重要依托。各级国税局要切实提高数据采集的质量,充分运用综合征管信息系统、汇算清缴管理系统、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管理系统、贵州省征管状况监控指标查询系统等信息数据,深化数据信息的分析利用,加强指标的关联分析,查找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所得税征管措施,提高风险识别、纳税评估的效率和质量,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事实依据,为实施企业所得税专业化征管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各级国税机关要针对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态势,在纳税评估、日常管理服务中,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估效率和管理水平。要强化信息技术运用的人才培训,逐步提高评估和管理人员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切实解决企业信息化应用程度和税务机关信息技术应对能力不对称的问题。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