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账号登录: 注册 登录
0851-86412348
咨询热线:
您身边的财税管家!
聚微财税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文章详情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合同决策失误,提高工作效率,避免纠纷,降低经营风险,明确职责分工,根据国家《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业务和所有的部门,公司所有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要按照此制度执行。

                    第二章 合同管理流程
第三条 合同谈判人在签订经济合同谈判时,先收集整理合同起草所需资料,包括对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和其他国家行业特殊要求的许可证,客观了解评估对方资金资产规模实力,取得对方业务介绍简介,审慎评估对方有无履约能力,以防止给公司造成以外损失。

第四条 .然后按照规定的合同模板,起草合同或者审查对方的合同内容,合同审核基本要求:
   (1)双方具有签约资格(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
   (2)内容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和公司管理要求;
   (3)双方具有履约能力,如果因对方无履约能力而毁约,合同洽谈人和分管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4)没有超越企业经营范围及经办人授权范围;
   (5)条款完整,文字准确,签约手续完备;
   (6)法律义务对等,责双方任明确。

第五条   合同内容审查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合同双方的全称、地址、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和签约人联系电话。

2.正文部分,

1)合同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和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运输方式和交付期限、地点及双方验收确认方法应全面;

2) 单价和价款要确定,价格条款中的承兑汇票结算和现汇及信用证等条款和价格条款要求清晰,一般性物资采购价款5万以上应采用承兑结算,必须考虑公司具体情况。不能一味向对方妥协。付款时间安排要有一定账期,原则在货到或发票到后的(二者最晚)30天付款。

合同中标的单价必须通过规范的招投标方式或者货比三家方式来确定,比价单必须提供足够完整的供应商的信息证明价格是合理的,相关部门将不定期按照比价单价格进行市场调查核实,一旦发现舞弊行为证据充分,给予合同签订人处与舞弊金额的十倍罚款。

合同实行保护价必须是双方保护价,参照行业定价和市场价格的,必须在具体结算时提供第三方书面正规的行业或市场价格文件或其他网页价格信息,任何个人口头说明和自己单方面书面证明无效;

一般物资采购不考虑预付款,特殊情况设定预付款的,预付款和定金比例原则不超过20%的总价款。

一般任何合同要保留足够尾款结算额度(最低5%)和结算时间

3)技术服务条款必须完整全面

4)合同中违约责任应按国家规定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不可少。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双方合同必须在印章加盖基础上必须有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和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合同后面。

   第六条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为宗旨,建立合同追责终身制,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贪污索贿金额10倍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要追究赔偿责任。

第七条 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依次由经办人人员签字提交、部门领导审核、分管副总审查、经合同评审小组、财务总监并经总裁或总裁授权的人同意方可申请盖章。重大合同(合同标的额超一亿的合同或国际长协合同)还需报集团总部审核后经集团领导签字后方可,

第三章   经济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   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九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公司相关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必须积极支持配合。

第十条   合同执行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部门相关负责人及时掌握经济合同的签定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对违反制度越权签定合同,擅自修改合同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一条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十二条 合同发生变更或解除时,特别是合同标的金额(变动幅度超原合同金额30%)和付款条件及重大条款发生变更合同经办人应按新合同程序进行审批办理。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十四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十五条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合同双方或单方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按合同规定进行责任分担和补偿。

    第十六条   以 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五章   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十七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商谈,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十八条   公司内部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六章   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十九条   签订合同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部门应严格遵守公章制度,对任何不符合制度所签定的合同,行政部门有权拒绝盖章,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

    第二十条 合同签订部门、财务部门、盖章部门及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合同签订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总台帐。总台帐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以备检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总裁批准同意之日起实施,并报集团备案。

第二十二条   与本制度条款冲突的文件条款自该制度实施之日起作废。


编辑:贵州聚微财税


首页              服务项目             新闻资讯               财税法规                 内控制度               常用文档及表格               财税培训课件           关于我们
招商热线 :
020-00000000
总部地址/Add:XXX省XXX市XXX县XXX路XXX号   电话/Tel:020-0000000     邮箱/Mail:xxx@.co.m
号  
贵州聚微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851-86412348
贵州新沅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贵州柏霖泰会计师事务所聚微事业部
电话:13098515068
电话:13098515068
地址:贵阳北站对面北大资源梦想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