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账号登录: 注册 登录
0851-86412348
咨询热线:
您身边的财税管家!
聚微财税

XX业务宣传品管理办法

文章详情

XX银行业务宣传品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业务宣传品管理,树立本行良好社会形象,提高社会声誉,促进各项业务和机构的全面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业务宣传品指用于业务宣传、业务促销、客户营销采购的宣传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机构)。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四条   总行财务部于每年年初对总行各部门核定业务宣传品预算额度,纳入年度总行部门费用预算。

第五条   各部门可以根据需求自行采购,也可委托行政事务部统一采购、领用。大额采购应遵守本行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第六条   各部门应加强对各类业务宣传品的管理,建立实物管理台账。使用业务宣传品应根据需求填写《业务宣传品领用申请表》,由本部门负责人(或有权人)审批后领取。《业务宣传品领用申请表》应妥善保管、备查。

第三章   业务宣传品管理

第七条   业务宣传品的单价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

第八条   为确保本行企业形象的统一和业务宣传的一致,各机构不得自行设计、制作、采购带有本行LOGO、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宣传品,但可根据市场业务拓展需要,自行采购无上述信息的普通宣传品。

第九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单位将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本行相关规定进行问责;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各一级分行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本机构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本着“宁严勿宽”的原则,制定各行业务宣传品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总行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自本办法执行之日起,此前制度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原《XX银行业务宣传品管理办法》(渤银行办〔2016〕1号)同时废止。

附件:XX银行业务宣传品领用申请表



附件

XX银行业务宣传品领用申请表

领用部门


领用日期




用途


领用业务宣传品明细

业务宣传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领用部门

负责人


领用人


行政部门负责人


保管员


注: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栏只限由行政事务部统一采购的情形。



首页              服务项目             新闻资讯               财税法规                 内控制度               常用文档及表格               财税培训课件           关于我们
招商热线 :
020-00000000
总部地址/Add:XXX省XXX市XXX县XXX路XXX号   电话/Tel:020-0000000     邮箱/Mail:xxx@.co.m
号  
贵州聚微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851-86412348
贵州新沅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贵州柏霖泰会计师事务所聚微事业部
电话:13098515068
电话:13098515068
地址:贵阳北站对面北大资源梦想城